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债务人拒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债务人有钱最好及时还钱,别把债权人惹急了,否则到时间免不了牢狱之灾。
   (二)“借钱不还”型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进行严格审查。
   (三)信用卡逾期不还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借贷关系应该如何认定
  (一)名义上是欠条但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借条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即通过借条规则来判断是否成立借贷关系。
  (二)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
  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确实是因民间借贷欠出借人一定数额的借款,于还款期限届满之时仍未偿还,因此出具欠条用以保证限期还本付息。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是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此时仍应按照借贷关系来予以审理。即按照原借贷合同,由借款人履行原合同义务以解决纠纷。
  (三)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而非来源于借贷关系的欠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供货方把货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没有支付货款,而是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出卖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
  在处理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的欠条时,法官应当首先搞清楚基础的法律关系,然后责任基于基础法律关系来判定,绝不能用处理简单的借贷关系的方式来处理那些涵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
  原则上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属于民事纠纷,这时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那么就谈不上坐牢。但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债务人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因此还是要小心处理自己的债务问题。一旦涉及到刑事犯罪,那么后果就是比较严重的了。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即保证人),又有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时,应合理掌握两类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的相互责任关系。正确分析各担保人主债权的担保情况,协调解决保证人和抵押、质押担保人协商担保份额,是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 情形一:...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目前,社会上有些人通过假离婚骗贷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用于继续炒房或者其他投资,以获得高收益,甚至有人靠此方法一夜致富。听到这些投机取巧的致富方法,不少人心动甚至想要尝试。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我们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财产风险 1、共同财产很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


·写一封借条需要?
      写一封借条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写一封借条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


·根据法律规定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能去法院进行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追债,起诉前申...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 一、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 首先,逾期还款会导致信用卡罚息,利息按照日息万分之五来收取;此外,还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通常为逾期金额的5%。 不但如此,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逾期所导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信用卡逾期还款不超过3次,可申请信用卡但额度...


·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知道,个人借款活动中的借款行为是自由的,但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限度的,因此它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这就使得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不能任意妄为,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实际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同的情形下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岁过程简便,但也埋下了客户拖欠贷款的现象。那么,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吧。没有合同拖欠...


·如果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如果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债权人该如何讨债?这几年,新型的公司不断崛起,给许多公司带来了新鲜的活力,但是他们更多的是时刻威胁着老公司。年轻人有梦想,有精力,有活力,这是许多老公司没有的。在经济竞争激烈的今天,他们也就可能会遭受破产的命运。可是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为您解...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