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而导致解除。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实际解除了合同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到底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二)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三)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四)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仍有效
  
  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一)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
  
  关于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合同在解除之后,必然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效力,与此同时当事人也需要根据情况实际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生活当中,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当事人双方都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国家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双方当中有任何一个人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该如何划分责任呢?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又是如何说明的呢?下面法律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


·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后者吧,但是您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哪些方法解决么?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针对装修纠...


·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吗,签订方式有哪些?
      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吗,签订方式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吗? 法定的有名合同共有15种,而在这15中之外的便被称之为无名合同,即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有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草率的签订合同会让人追悔莫及。那么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违约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我们在本文中为您进行介绍。 依法成立的合同,...


·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是指少数房屋所有权人为达到逃避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营业税等地方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的两份合同。 所谓“阳合同”,是在房屋买卖中,由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价格一般都很低。这种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实际上是...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双方签署合同后应该按照约定尽自己的义务,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不得违约。可总有些人在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带来损失。那么像这种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1、在签约阶段,促使对方全面准确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谨慎签约。 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签约人估计不足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签约一方或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守约人的利益受损引发纠纷的情形...


·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怎么写,常见陷阱如何避免?
      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怎么写,常见陷阱如何避免? 一、水产养殖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养殖购销合同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谁拟定?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谁拟定?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