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一、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二、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1、申请时间: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2、调解步骤: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3、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根据不同事件,调解的开始时间不同:
  (1)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2)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3)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调解结果:
  (1)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原因。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调解书需载明以下内容:
  ①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②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③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④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⑤赔偿方式和期限;
  ⑥调解终结日期。
  5、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交通事故调解书不仅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而且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在此过程中,交通事故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根据现有的事实和证据,经过艰苦卓越的谈判,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扣分不?
      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扣分不?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通常只有罚款不会扣分。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有所增加。发生交通事故后,车子经过碰撞,虽然维修后仍能使用,但车辆贬值却是实际存在的事实。此时就需要对车辆的损失作出鉴定,那么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顺利完成,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来作为保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不例外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合同种类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


·交通事故责任理赔流程是什么,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都会为了方便自己去买车,但是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得也越来越频繁,所以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爱车买一份保险,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理赔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理赔流程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样赔偿
      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三、...


·个人挂靠建筑企业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文)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以挂靠方式经营的,如挂靠人以被挂...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九级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九级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没有构成残疾的赔偿标准 ...


·一、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一般原则是:结案时,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未来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能够确定的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房屋转移才需要缴纳税费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