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一、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划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治理办法》的有关划定,交通事故检修、鉴定要实行专业化,即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修,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专门机构,并主要承担事故调查所需要的鉴定;
  为使案件处理公正、公平,伤残评定、车辆评估、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同时,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存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符合前提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予以宣布,办案单位可以向当事人先容这些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的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是为了能够清楚的知道此次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害,然后才能据此对事故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包括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事故责任以及赔偿比例等等。而在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时候,要清楚哪些机构是有鉴定资格的,这样才不会导致出来的结果不被采纳。
  
  
  


·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测,检查等作出相应的判定。然后要求事故当事人根据这个判定向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在交通事故当中,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要求怎们来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对事故责任对半赔偿做一下具体了解。 一、车祸责任对半如何赔偿 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了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了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找交通队协助调解,需要注意的是,交通队也只能“协助”沟通,这并非交通部门的义务,交通部门在协助的过程中也没有太多的决断权。如果还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征求当事人意见后进行庭前调解,...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可以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三年以下...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现在出门见到的多数都是机动车,随着经济日益发达机动车成为了我们生活应该有的必需品,所以也会发生很多关于偷窃机动车的事件发生。又例如会出现好多起偷开机动车的事件发生,那么偷开机动车的根据我国归档有一定的司法解释的。根据我国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停车排队不按规定等候扣几分
      分2种情况如下:一种是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即驾驶室内有驾驶人的),可罚款50处理,也可进行告诫(电子监控查获的罚款50处理);另外一种按照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即驾驶室内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罚款1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逃逸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机动车侵权责任自行车撞人侵权责任分别是怎样的?
      机动车侵权责任自行车撞人侵权责任分别是怎样的?机动车、自行车撞人侵权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民事赔偿金。但是在担责之前,需要先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