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划分依据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划分依据 一、医疗过错责任划分直接依据
  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分析结果能否直接作为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或过错大小的直接依据。
  具体来将,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我国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已经作了明确地规定。根据规定,在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分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违反有关注意义务的规定,如是否违反告知义务、是否违反知情同情意义务、是否违反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 免义务、是否违反转医义务等。二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违反国家制定的医疗卫生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就应当判定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
   二、责任划分相关案例判决过程
   1、一审判决:
  该案一审判决认为:庭审过程中进行的两次司法鉴定(第一次作出后,被告不服申请了重新鉴定)均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作出,且系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依据充分,对此予以采信,鉴于医方(被告)的错过与被告自身疾病因素是造成疾病迁延、损害后果扩大的共同因素,故判决高某的损失根据鉴定报告的因果关系分析承担50%。
   2、二审律师提出反对意见
  律师接受委托后,就主要争议问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以下上诉意见:
  (1)一审关于被告医方的过错以及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两份鉴定意见均具备法律效力和证明力,而两份鉴定意见对于过错所进行的分析不尽相同,第二份由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明显有偏袒被告之嫌;
  (2)被告对原告的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与其作为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极不相符,是造成原告连续住院、花费增加、并最终导致残疾的重要因素;
  (3)原告自身的疾病因素并非原告的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因此减轻被告作为医方的过错。另外,第三方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只能作为判断过错大小的参考,而不能直接作为判决的依据。
   3、二审结果改变
  二审判决结果:原告的关于医方过错大小的上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并改判医方承担75%的责任。
  看了为您带来的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以及相关划分依据的介绍,想必您应该了解了什么是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的责任具体的划分依据,通过该案例我们也可以知道,当遇到医疗过错的时候,不应该听之任之,而是应该寻找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医疗过错认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认定原则是什么?一、判断医方医疗过错的辅助原则 1、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但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判定医方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非笼统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所能涵括。同时,医学诊断仅能间接地根据病情及症状,辅以其他检验或医疗器材探求相...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必要性
      现在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很多疾病都可以治疗,但是医疗事故的发生也是不少,遇到了医疗事故的受害者,都会想通过经济上面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医疗损害赔偿涉及到的内容比较专业,并不一定能用肉眼看出来,那么我们就和您谈谈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必要性。 一、医疗损害赔偿必须司法鉴定吗...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现实中,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毕竟后者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对于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其实还是蛮相似的,那么您知道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都包括哪些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如今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日趋增多,常常是由于医务人员或者医务机构的过失导致受害人受到损害造成的,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相关的医务机构就要面临赔偿责任,那么具体处理这类纠纷的司法解释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如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了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为了更好的维权,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最好聘请一个专业律师代理案件。当然,这会预先缴纳一笔律师费。那么医疗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的等级及分类: 医疗损害的等级: 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 主要是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 错等发表意见。由于鉴定会召开前,医患双方已经在病历封存阶段就移送鉴定 的鉴定依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因此,听证会的目的不是重复质证意见,而是双方 围绕鉴定内容各自陈述观点和理由。...


·医疗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现在因为医疗纠纷引起的案件不断增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双方无法对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话就会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公正性,有一定的证据意义。如果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呢? 一、怎样提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