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贩卖毒品15克以上好多年的刑期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染上毒品就很难戒掉,很多人为了吸毒弄得家破人亡甚至为了有钱买毒品走上抢劫、贩毒以贩养吸等犯罪道路。虽然国际上有的地区允许吸毒贩毒,但是在我国贩卖毒品会受到很非常严重的惩处。我国新刑法贩卖毒品15克以上好多年的刑期,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一、贩卖毒品的方式: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贩卖毒品处罚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新刑法贩卖毒品15克以上好多年 ?的刑期,其实只要贩卖毒品了,不管多少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海洛因等这类毒品别说15克了,只要超过10克基本也就是方便面调料包那样的,就最少面临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那每次的毒品数量都是要叠加计算的,超过相应的量甚至会被判处死刑。
  
  


·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


·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生活存在硬币的两面,有正的一面,也有反的一面。有货币就会有假币;有正常的贸易,就有走私犯罪。在我国,行为人走私假币的行为一般认为犯走私假币罪,而此时要想定罪处罚的,则还需要进行认定,那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走私假币,违反海关法规、逃...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刑事类型赔偿案件可以延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最新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详细规定
      对于抢夺犯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这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虽然我国对此罪作出了量刑规定,但是针对不同的地区,具体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知识。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进行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我国法律上在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是由检察院和各级法院两个级层一起完成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一审之后,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再起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抗诉,那么究竟什么是抗诉,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具体来说要如何认定受贿罪?
      相较贪污而言,受贿行为发生在私人之间,更为隐蔽,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受贿行为越来越猖獗,严重地危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所以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具体来说要如何认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认...


·对向犯是共同犯罪吗?二者有何区别?
      对向犯是共同犯罪吗?许多人往往不清楚重婚罪,行贿与受贿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破坏婚姻罪等所属的具体犯罪类型,将二者混为一谈,各种或大或小的差异往往容易使人误解,错误的理解对应的处罚规范,接下来带您详细了解下二者的关系。 一、对向犯是共同犯罪吗? 许多人有这样的疑惑,首先,共同犯...


·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是在收益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可以进行立案处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的情形如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怎么处罚的?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的假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