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医学|教育网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在医疗机构中一定会 有药品的存放和使用,上文中我们节选的法律法规就是在药剂储存与使用上的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中,无论大小的医疗机构都应该制定相应的医疗管理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减少对人民和社会的危害。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我们整理了两者的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属于民事鉴定。 二、鉴定的目...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由此不难想象出延迟退休已是未来走向。但至今相关政策仍未出台,因此此时男女还是会按照之前国家的规定年龄来判定自己是否可以退休。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那女性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带来关于女工人退休年...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的确定。 (一)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尽可能地不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进行推定,而更多...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


·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如何避免医患纠纷?处理医患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医患关系难以处理是如今的一个社会问题,造成了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对社会风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主要还是因为医患之间沟通不够到位,没有做到相互理解而造成的,那么,如何避免医患纠纷和处理医患纠纷呢,下面就由我们来整理一下相关资料。 一...


·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一、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缓解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政府退出了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是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怎样赔付的?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当代,医患矛盾愈演愈烈。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医者和患者的相互配合,而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处于非常重要的主体地位。医生在医疗纠纷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与相关人士的权益。那么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呢?有什么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法? 临床实践中,医疗纠...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就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来看,字面上比较相似,因此也就导致了不少人误以为他们就是指向的同一个东西,其实不然,这二者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医疗人身损害赔...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1、自行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