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随着汽车在我国的逐渐普及,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在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之后,有的责任人却以各种理由为由迟迟不赔偿。那么,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一)一般对策
  
  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2、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3、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特殊对策
  
  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
  
  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填好起诉书,交50元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几天后,法院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15天以后开庭。
  
  二、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车祸对方全责的赔偿
  
  对方全责应承担全部损失: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相信您都是有可能遇到的,我们应该理性面对。碰到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的问题,总结上文经验看来,我们发现在交通责任事故发生后对方全责时,我们是可以选择通过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履行赔付义务时,我们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获得赔偿金。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税怎么交?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税怎么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


·处理交通事故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吗
      现在所有的车辆几乎都有保险,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如果逃脱责任,那么受害人在处理交通事故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吗?如果可以那么保险公司属于被告还是第三人?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的追偿。 一、从对《交法》第七十六条文义解释的角度理解,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无证驾驶摩托与汽车相撞后,如无其他违章情况,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依法接受处罚。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个人醉驾车辆会被锁定吗?
      个人醉驾车辆会被锁定吗 不一定,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如果明知使用人是醉酒状态,仍然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由使用人使用,那么车主就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能拿到的金额为:以企业类参保人为例,如果是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参保,同样是缴费年限30年,在经济水平偏低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16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中等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20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发达的地区退休,养老金大...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
      对于很多人来说酒后驾车不坚决不做的,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在醉酒状态下连走路都很难,更何况开车,这种状态下开车就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都会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我国的处罚比较严格,那乡村道路醉驾案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乡村道路醉驾案 处罚标准 一...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试驾中除了发生单方事故外,还有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双方事故情形。那么针对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而言,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脾脏切除是8级伤残,但具体要以伤残鉴定的结论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方尚未付清房款的情况。此时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已发生转移?当事人如何维护权利?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房产纠纷已过户房款未付清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吧。民法理论认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未经转移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