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的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机动车驾驶必须按照交通法规及操作规范来严格执行,因此我们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也越来越严格,而对于非法伪造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被写进了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一、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且易发多发,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查处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2万余起。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机动车驾驶证隐匿驾驶人真实信息,甚至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对此,“刑九”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和情节严重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行为规定为犯罪,以依法严惩和震慑这类违法犯罪行为。
  “刑九”新的规定为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将有利于全面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尤其是广大驾驶人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是怎么规定的”,通过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现在刑法将其入罪,违反者将会受到严厉的刑罚惩处,该严厉的后果相信定会起到相应的震慑作用,不会轻易有人铤而走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九新增加的内容,欢迎登陆。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如何确定?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如何确定? 网络诈骗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发现诈骗犯罪的犯罪人之后会根据网络诈骗的金额确定是否进行刑事立案,如果诈骗金额不能达到立案标准就只能当做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假想防卫有没有故意犯罪?
      假想防卫有没有故意犯罪?假想防卫是故意犯罪的行为,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吗?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解答。 一、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具体内容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2、数罪并...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按照刑法当中来判处有期徒刑,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法院 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


·刑法修正案八无期徒刑的规定是怎样
      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作相应的更改,刑法也如此,刑法不断修正完善。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以前的一些法律条文作出适当补充修改以及调整,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律。那么对于无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八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刑法修正案八无期徒刑的有关内容。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无...


·信用卡诈骗5-7万的量刑标准
      现在我国使用信用卡的人非常多,信用卡可以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好处,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使许多人遭受经济损失。信用卡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诈骗金额的多少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5-7万的量刑标准。 一、信用卡诈...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当事人对于刑事机关所作出的具体的行为不满意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的复议的。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复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原因和时间。二、复议规定内容是什么?复议...


·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行为,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结束之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都会被量刑,那么,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


·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在我国适用缓刑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呢?只有在满足了缓刑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适用缓刑。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