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次,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
  
  (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他方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的时间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的处理办法
  
  (一)行政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二)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综上所述,便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用。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检查现场是否有无人员伤亡。接着就是勘察现场,做进一步的确认,然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责任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残疾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残疾赔偿金吗?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残疾的当然有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交强险优先赔偿有哪些情况?
      交强险优先赔偿有哪些情况?首先,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


·一、交通事故九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九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九级残废赔偿金计算公式: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赔偿年限,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放时间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


·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
      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人们的生活条件也是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家庭都买上了汽车,汽车也成为了最普遍的代步工具。而购买了汽车后购买保险是相当重要的,交强险就是汽车保险中必不可少的,那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呢?下面为您解答!一、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汽车交强险并不是固定的只有...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设立诉讼费的意义 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 1、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 2、收取诉讼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3、收取诉讼费用,有利于维护国...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等级的划分从严重到轻度,分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至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1、补交税歀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申报报表。 3、将...


·赔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赔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孩子是国家发展的未来与希望,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与义不容辞的义务。但是由于法治的缺失,一些无良学校在校车接送问题上出现了超载的情况,严重威胁了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那么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超过20%多8人的,处记1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