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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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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原告提起的诉讼,法院并非都予以受理。只有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的,则裁定驳回起诉。那么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从此规定可知,离婚案件中,有些情况下当事人的诉权收到一定的限制,具体而言,分为两种情况:(一)男女双方均受到限制的情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包括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二)男方受限制,而女方不受限制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哪些情况不能协议离婚
  自从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以来,办理协议离婚不再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介绍信,当事人的隐私得到保护,手续已经十分简化。但是,有些情况下,虽然离婚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被婚姻登记部门受理而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一方或双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心智、精神不正常的人;3、结婚登记不是在国内办理的;凡存在以上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概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可以自由选择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还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上文介绍的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甚至在限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离婚手续。要是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话,则此时可以考虑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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