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一、须准确判断医疗过错和损害后果是否存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通过审查病历资料,检查被鉴定人后,首先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之后才能对医疗过错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一)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
  分析确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这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医疗过失行为的判断标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分析医疗护理行为对与错是需要临床医学的知识和经验,这也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难点。根据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概念,医疗过失行为的判断标准可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
   1、具体标准
  具体标准主要是看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违反现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其中常见的诊疗护理过失行为归纳为:
  (1)有过失:①诊断错误导致治疗不当(误诊误治);②诊断正确但治疗不当;③护理不当。
  (2)无过失:①疾病的诊断明确;②采用的治疗方案正确;③护理也无明显不当。
   2、抽象标准
  抽象标准主要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即:(1)告知义务;(2)知情同意义务;(3)结果预见义务;(4)结果回避义务;(5)转医义务。
   (二)医疗损害后果的表现形式
  确定医疗损害的后果有无不良后果,这是司法鉴定对人身损害后果的研究和鉴定的优势,但我们同样应该意识到,正常的医疗行为对人身也可能会造成损害,这就需要研究和鉴别医疗过失损害,抑或正常的医疗损害。
   1、有不良后果
  根据医疗纠纷医疗损害后果的表现形式,医疗损害不良的后果可分为:(1)死亡;(2)残疾或功能障碍;(3)丧失生存机会;(4)丧失康复机会;(5)错误受孕、生产和出生;(6)其他如病情加重或病程延长等。
   2、无不良后果
   二、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类型
  推断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我们知道,医疗过失损害案件的因果关系问题,是法医学鉴定中最复杂的鉴定内容。主要它总是以多因一果形式出现,如患者疾病对自身健康的损害,正常医疗行为的损害,医疗过失行为的损害,三者经常同时存在,相互作用,从临床表现方面很难一一区分。因果关系的类型可分为:
   1、有因果关系
  (1)直接因果关系;(2)临界型因果关系;(3)间接因果关系。
   2、无因果关系
   三、因果关系的种类与相应责任、参与度的划分
  参与度(或相关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过失行为(包括作为的或不作为的)在患者所出现的损害后果(包括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以及患者本身所具有的伤病)中原因力的大小。具体可分为:
  1、直接因果关系 全部责任 参与度100%
  2、直接因果关系 主要责任 参与度75%
  3、临界因果关系 同等责任 参与度50%
  4、间接因果关系 次要责任(诱发因素)参与度25%
  5、间接因果关系 次要责任(辅助因素)参与度12.5%
  6、无因果关系 无责任 参与度0%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是以医疗机构过失行为的参与度为依据。如果医疗事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或间接因果关系,医疗机构都需承担一定责任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医疗事故与医疗机构之间无因果关系,则无需赔偿。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具体程序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在起诉前申请吗 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诉后,则只能由受诉法院委托。 起诉前进行鉴定的好处是,可以减小诉讼风险,避免...


·医疗纠纷突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突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我国根据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也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的条例规定,主要是对处理患者与院方之间的纠纷有一个更明确的处理方向,医疗纠纷也属于一种民事纠纷,那么医疗纠纷突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医疗纠纷突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所...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一、哪些调解有法律效力? 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 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


·骨折诊断证明书怎么写,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职工受伤后,为了能带薪休假通常需要向单位说明自己的请假事由,并出具有效证明。该职工可以向就诊医院提出自己需要诊断说明书的要求。在该医院出具该说明书后,很多公民因不了解该说明书是否符合单位的要求,有时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为您去整理了以下骨折诊断证明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


·医患纠纷协会书范文
      医患纠纷协会书范文 一、医患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文 医患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医保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我们就医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医疗费,因此,很多人对于在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的步骤就存在一定的疑惑。那么,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异地就医报销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1)IC卡、...


·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
      一、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