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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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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离婚方式而已,我国虽然规定了两种,但现实中多数夫妻离婚还是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进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然后实际签订离婚协议书了。不过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有一些要求,那究竟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可以说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是必须要提供的材料,否则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在具体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有一定的要求限制。至于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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