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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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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将录像分为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两种。智力创造性强的为录像作品,录制老师的讲课等智力创作简单的为录像制品。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有表演者表演的,还应取得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像制品所载的作品的著作权依归归著作权人享有,录像制品制作者对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邻接权。在人身权方面,录像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上署名。例如,北京高校音像出版社有权在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上署制作者的名称。在财产权方面,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以复制等方式使用并获取报酬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这种邻接权的保护期间为50年,截止于录像制品制作完成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录像制品录制后超过50年,该权利不再受保护。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从著作权人发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产生的财产权,它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不可转让不同,是可以转让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财产权:

    一、复制权。即以印...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如某酿造厂委托作者创造“酒歌”或者某人委托作者为自己创作回忆录,通过这种形式产生的作品,属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


·权利解读——复制权
      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

    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去掉了“临摹”。临摹,据辞海解释,泛指以名...


·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


·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依法保护法律没有禁止出版发行、传播的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外国人的作品在不违反上述两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享有著作权。

    一...


·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


·买进国外版权的20个关键问题
       第一条,详细说明授予版权的形式,如:以图书形式翻译制作。

  授予中方何种权利?西方出版商给中方专有权利,去翻译、生产、出版这本书。有可能分别出精装、平装本。表明是整版书而不是拆分成各部分。一般与中国签合同还会涉及到简、繁体版问题。会讲明是简体中文版。...


·权利解读——修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


·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组成,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依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由“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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