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此时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交纳,那么实践中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税费缴纳如下:
  1. 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
  2. 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
  3. 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4. 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承租人或房产代管人、房产使用人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税收。
   二、签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具体如下所示:
  1. 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等;
  2. 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等。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进行房屋的租赁的,少不了要支付一定的税费,此时往往是根据实际租赁的房屋情况,按照国家的规定来交纳税费。但具体来说租赁房屋的税费有些是由出租人承担,而有些则是由承租人承担。而当事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其中也有一些注意事项,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离婚的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众急需了解的内容。由于这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都在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告诉您婚后房产怎么分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


·老人一方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老人一方过世房产如何继承?父母一方去世的,如果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有尾款的房子要怎么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


·一、在防控肺炎期间房租怎么收?
      一、在防控肺炎期间房租怎么收?1、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决(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


·没有房产证的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如下: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纠纷经常会发生,因此这就涉及到打官司请律师,您都想知道150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的标准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如何分割,往往是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由于房屋的出资方式、出资人、有没有贷款、还款人等各不相同,因此,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分割比例等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法律也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那么,按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一、按照...


·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矛盾,特别是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很大的分歧,有时候双方为了减少纠纷就会将房子直接过户到孩子的名下,这样双方的心里就比较平衡,那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


·二手房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房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一般当事人很难具备专业能力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出卖人是否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