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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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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我国的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如果这些权利受损的话当事人就有权要求赔偿义务者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但是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在可申请赔偿的范围之内,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些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一、国家行政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及受害者个人行为所致的权益受损。只要发生在国家赔偿范围以外的权益损害,当事人无权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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