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多方肇事(有人伤亡):指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双、多方交通事故。比如说碰撞行人,行人受伤。该类交通事故因为涉及到人员伤亡,所以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上述我们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想必您对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这个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九个步骤,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应当进行报警,等交警部门到达现场以后进行勘察以及责任认定。然后把伤者送入医院,再进行一系列的报销就可以了。
  
  


·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
      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人们的生活条件也是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家庭都买上了汽车,汽车也成为了最普遍的代步工具。而购买了汽车后购买保险是相当重要的,交强险就是汽车保险中必不可少的,那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呢?下面为您解答!一、汽车交强险在哪里买汽车交强险并不是固定的只有...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双方当事人针对自身责任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双方当事人针对自身责任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情况进行统计,之后联系相关部门处理。但是有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处于想要逃避责任或者是增加赔偿数额的考虑拖着不肯结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结案的时候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   交通事...


·交通事故人伤残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残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受害...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购买的一种车险,如果上路的机动车被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购买的话,则此时会给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给予相应处罚。而在有交强险的情形,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要求赔偿。那通常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


·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人第一时间不是及时去解决,而且驾车逃逸。出现这样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可能非常严重,从而触犯刑法。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


·现在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
      现在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些人为了改善生活,想买个小汽车作为代步工具。而其经济情况又不好,不能全款购车,只能通过贷款的形式。土地使用证是房子重要的证件之一,那么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这方面的知识。 一、土地使用证能...


·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那么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说说。 一、交通肇事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


·小车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小车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一、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公路中划的道线有实线与断续的虚线之分,按规定,一般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可以在虚线位置变换车道,但实线处是不能变换车道的。交警人士指出,乱插队造成的轻微交通事故占了整个轻微违法的1/3。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业主拒绝交房的后果都有哪些
      业主拒绝交房的后果都有哪些首先,根据合同交房时间跟卖家通知卖家交房。卖家不交,您可以跟他问问原因,商量下解决办法,可以请中介调解。实在商量不好,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房东了。出卖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其承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解释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解释 一、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 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