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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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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

  因此若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认定为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


·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实践中,若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


·遭遇工伤,劳动者能获得哪些赔偿?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


·劳动出工伤了怎么处理?
      劳动工伤处理办法:发生工伤后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按工伤处理。只要是在...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是否可以再次享受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最高院公报关于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可重新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因此,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在其已经享受的停工留薪期的基...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条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法律法规...


·上班第一天就受伤,单位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上班第一天受伤,用工企业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劳动者尚未与用工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无论是上班第一天或是在试用期,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伤残津贴如何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39条规定,1-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第40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该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工伤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职工发生工伤应在哪里申请?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


·停工留薪期满后怎么处理
      首先,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伤情尚未稳定或未治愈的,不能工作仍需要治疗的,需要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假休息,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其次,用人单位如果收到职工延长申请的,认为不符合延长的,可直接拒绝或者不做任何书面的回复; 最后,如果没有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假的,单...


·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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