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公司债券的计划管理,决定从1990年起,对公司发行债券实行额度申报审批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公司内部发行的债券。
  二、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发债上一年度的七月底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计委(计经委,下同)申报债券发行计划。人民银行分行和同级计委共同商定编制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并填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申报表》,于当年十月底前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提出全国的公司债券年度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三、全国的公司债券年度发行计划确定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联合将年度公司债券发行控制额度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计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券,必须纳入国家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模之内。
  四、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审批程序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企业填报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表,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审批。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券,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规定,属于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项目,申请表应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由各地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送同级人民银行分行审批;属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人民银行分行签署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查后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五、在治理整顿期间,公司不得以发行债券作为筹集新开工项目的资金来源。企业发行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债券,只限用于国家计划内、符合产业政策、经过批准的续建项目因各种合理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
  六、为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根据目前情况,用于单个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性质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基建项目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一律不得超过其自筹投资和国家预算内投资之和。
  七、鉴于本通知下达较晚,1990年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申请表可由各地人民银行分行、计委在1990年2月底前,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
  在金融市场中,债券类投资的市场是比较广泛的。有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然少不了债券的发行人。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才会予以批准面向社会发行债券。因此,这就需要发行债券的公司了解,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的具体规定,以便债券发行顺利进行。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分类一、次级债含义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在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要是公民生前还有债务的话,此时继承人也是要对债务进行继承的,因此广义的遗产应该就是包括了债务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一、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儿子超是18岁就是成年人,是独立民事责任人,他个人的债务不用别人承担。二、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欠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为十分普遍,只要有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订立的转让协议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即可生效。但有时转让行为涉及的不止甲乙双方。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如何草拟呢?为您解答。 一、以下是一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没有办理他项权证是很难从银行取得相应放款的。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全款买房,只要签订了买房合同,...


·在微信上催收借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现在人们交流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成本,拉进了距离。那么借给别人钱,多次通过微信催他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约定了仲裁条款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


·什么叫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什么叫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 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来法院应诉。但对“应诉”应如何理解以及能否做扩大解释尚不明确。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参加开庭的行为为传统意义上的“应诉”情形,但实践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