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转让协议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股份转让协议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一、股份转让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二、股份转让与股权转让区别在哪里?
  一般说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才这么称呼!那么股份可以转让任何份额的(既多少股),而股权转让可以是普普通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他们所有的在公司的权益(一般是百分之几的股权)。然而要想弄清二者,首先要分清股权和股份的含义。股份与股权虽然一字之差,但他们的含义却不一样,下面多有米我们给您分析下两者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股份转让与股权转让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股权是股东的权利即是指股东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份比例相应的权益。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的表现或者凭证不同,有限公司表现为出资证明书的持有者,而在股份公司表现为股票持有者。股权的主体是股东。
  (二)而股份其主要特征是:
  1、股份公司一定量的资本额的代表;
  2、股东权的体现及其股东的出资份额;
  3、计算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则不可以再继续分割。
  弄清了股权和股份两个概念,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也就不难理解了。股权转让即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通的方式,股东则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股权转让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股份转让一般是特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根本上,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是一种法律行为的不同方面,股份转让了,权利自然也就转移了。
  进行股份转让,您要小心谨慎,最好对相关内容了解后在进行转让办理,避免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股份转让合同,并在确认了相关内容后,在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要是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


·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双方可以订立一些特殊的条款,当然关于租赁合同到期条款是否会自动续期很多人有疑问,一般租赁合同到期是不会自动续期的,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或者是默认订立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条款是否会自动续期我国法...


·签订合同后多少
      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一、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


·合同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几个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几个条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合同的履行程序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经济活动都需要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或者是书面形式的,或者是口头形式的。不过,并不是合同一经订立就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说,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后一般会生效,那么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方式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


·变更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吗
      变更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吗 一、变更合同一式两份的含义及其意义 一式两份,一般指在合同签订中,一般会约定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保存一份。一般的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合同的相对方(甲方、乙方)各自一份,这样有利于双方更好的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有哪些风险? 一、抵押登记在先,抵押合同签订在后,抵押权可能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8 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怎么写
      个人店面租赁是我国店面租赁中的一种有效形式,该店面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因此,为了使承租方和出租房的意见达成一致,同时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那么,该合同应该怎么写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甲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 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