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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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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入职手续,办理入职的时候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楚。而有些单位并没有为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就要求其上班,提供服务。那么入职和不入职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入职和不入职区别是什么?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分为六个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办入职的工作就是要跟公司签合同,双方不可随意解约,各方面待遇都有明细告知有劳动法保护。不办入职的工作就是不跟公司签约,公司想解除劳动关系就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没有办法维权。
   二、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有哪些义务?
  从《劳动合同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一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拥有义务和权利:
  1、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相关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同时,还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
  2、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也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劳动者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以上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同样应该好好保留、掌握和管理。
  综上所述,按照规定,员工应该办理入职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没有入职的话只能说明在实习期。入职和不入职区别在于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没有办理入职,自然谈不上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已经付出了劳动,则应该认定为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不过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后期维权会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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