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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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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呢?请看下文。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离婚怎么判孩子?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离婚怎么判孩子?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取决于双方的收入、受教育的程度和孩子的年龄和本人的意愿。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其实是很难判断的,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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