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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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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属于赠与。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

  二、在债权人不能举证证明购置房产的房费为借款时,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否则其主张将无法得到支持。

  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该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对于涉及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其购房的款项是不是借款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两个思路处理:一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父母不能举证证明为借款的按照赠与处理。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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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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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且未对权利状况进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则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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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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