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能免责?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能免责?在医院手术时,患者家属或许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医生拿着一份同意书走到你旁边,要求在该同意书上签字。如果不签,医生可能就会对你说:“签同意书是国家规定的,你不签,我们就没办法实施治疗,一旦延误或者出了问题谁负责?”于是,就有了很多家属在不知情或者迫于压力的情况下,“被”签署了与院方的免责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不能等同于医院或医生的免责书。虽然一些患者或家属认为这是一种承诺书,承诺出现所列举的危险医院一概不负责任,这其实是对手术同意手术的一种误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手术同意书又叫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等,2002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规范》将名称确定为手术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是一种授权行为不具有免责效力
  手术同意书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行为。手术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会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不同程度地破坏患者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和功能,有时还可能会危及患者的生命,此即手术的风险性。如果医生未经患者同意而为其进行手术,就有可能会因侵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权而受到患者的指控,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行为,即患者允许医生在其身体上开刀以治疗疾病,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手术行为合法化。为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责效力。在临床工作中,一些医务人员在手术同意书中向患者特别提示了这种风险的存在,同时要求患者自己承担这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例如,有的手术同意书中载有“如出现以上问题,医院概不负责”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等免责条款。
  按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有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上述手术同意书中“医院概不负责”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因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如果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并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那么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除因医务人员医疗过错而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法律责任
  如果某个手术风险的发生既不是医师的过错造成的,也与患者无关,而是医学科学发展局限产生的不良后果,那就是实际意思上的“真正”风险,医院或医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一部分医务人员在手术风险承担条款中,把手术同意书作为免除法律责任的“护身符”,无论大小手术,尽量多列手术风险,罗列的手术风险越来越多,导致一部分本可以通过医务人员的努力完全能够防止的风险,切切实实的发生了,就不属于可以免责的手术风险,医院和医务人员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手术同意书既不是患者的“生死状”,也不是医院或医生的“护身符”。医院或医务人员在对病人的诊疗过程中,如果存在违反相关诊疗规范等过错,并造成了患者的实际损害后果,依法就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做手术之前要求家属签手术同意书,这是对家属知情权的保障,同时也是出于患者利益的考虑。但要是情况比较危机的话,其实也是可以免除这一步骤的。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也不代表医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负责。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


·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对未外化的鉴定结论,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也依法享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原告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持异议,可依法定的方式途径寻求救济。对外化的鉴定结论,如果该当事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技术...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
      打医疗事故官司可以请法律援助吗,遇到事故如何处理?仅仅是医疗事故官司,无法确定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但如果属于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


·肝肾综合症的出现等于医疗过错吗
      肝肾综合症的出现等于医疗过错吗? 什么是肝脏综合症呢? 肝肾综合征(HRS)是指在严重肝病时发生的功能性急性肾功能衰竭(FARF),临床上病情呈进行性发展。HRS是一种严重肝病伴有的特异性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其最大的特点是这种急性肾功能衰竭为功能性,一般认为此种FARF在病理学方...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工作在危险性高的职业劳动者经常会受到一定的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要得到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一、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具有过失的证据。 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