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时效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一定时间后,该权利归于灭失的制度。
  时效不只存在于实体法中,如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的诉讼时效。在程序法中也存在时效,如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起诉期限就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在既有实体法内容又有程序法内容的国家赔偿法中同样存在时效,即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
  二、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即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都属于时效制度中的消灭时效范畴。所不同的是,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消灭的是原告的诉权中的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而超过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消灭的是原告的诉权中的起诉权附带胜诉权,由于起诉权是胜诉权赖以存在的基础,胜诉权是依附于起诉权而存在,如起诉权丧失,则胜诉权即不存在。超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期间,消灭的是赔偿请求人在实体法意义上的获偿权,而不是指程序法意义上的申请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都是为了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设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且均应由赔偿请求人提起。但两者又有下列区别:
  1、两者在性质上不同。请求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时间期限;起诉期限是指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赔偿行为或者不予赔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期限。
  2、两者在适用范围和对象上不同。请求时效只能在刑事赔偿程序和单独请求行政赔偿程序中对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时适用;起诉期限只能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对行政机关单独请求行政赔偿或者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中适用。
  3、两者在行政赔偿程序中的适用存在先后顺序。在行政赔偿程序中时效适用的先后顺序上,请求时效前置,必须首先适用,才能引起起诉期限的启动(在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诉讼中除外)。
  4、两者的时效期间不同。请求时效的期间较长,在没有时效中止的情况下是两年;起诉期限的期间较短,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是三个月。
  5、两者在超期后的法律效果不同。超过请求时效的,赔偿请求人丧失请求权中实体法意义上的获偿权,而不丧失程序法意义上的申请权;超过起诉期限的,赔偿请求人丧失的是程序法意义上的起诉权附带胜诉权,起诉权丧失,则实体法意义上的胜诉权不复存在。
  6、法院对两者超期后的处理方式不同。超过请求时效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应判决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应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由于国家赔偿法在时效规定上易让人产生歧义,加之国家赔偿案件在各种类型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小,导致很多人会分不清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身为公民,个人利益受到伤害提出国家赔偿时,在关注时效问题之外,建议请您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已获得更多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主动让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父母离婚,往往是因为各种原因所导致。关于小孩抚养权谁接手的问题,一般父母会先私下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无果时才会向法院寻求帮助。如果去法院上诉,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所以抚养权能够主动让出就主动让出。那么,主动让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请看...


·一、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就要符合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那么,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如果一方当事人...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离婚的重要因素就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就是感情不合的重要的证据。那么要证明分居是如何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具体的证据如下: 1、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夫妻双方分居后,如果一方去了外地的,一般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要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______案由:重婚罪诉讼请求:被告人______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自诉人与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婚,____...


·夫妻哪方面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哪方面属于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


·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需要登记办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有的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或者误会等种种原因离婚,后来发现还是适合彼此,就打算复婚,当然复婚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的,那么复婚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手续呢?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有句古话叫做“母子连心”,其实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如果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女方都是希望孩子能够跟随自己生活的,那么,如果女方想要和孩子一起生活,那应该如何去争取抚养权了。关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了解。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虽然我们倡导理...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可申请强制执行么?
      订立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重要程序,但离婚协议并不被大众所熟知。因此有的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后,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不愿意履行。那要是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在我们现实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有部分人觉得离婚协议是私底下订立的,并没有代表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确定。这是因为孩子没有成年的话,他的学习和教育,生活,都需要他人的照顾。因此,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他们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当事人遇到离婚纠纷时,都知道一般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