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就是原本的夫妻二人不再具有婚姻关系。现实中,因为一些情况的出现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终止,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您知道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自然死亡,
  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
  2、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二)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也称婚姻关系的解除,即在法律上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离婚不仅直接涉及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且关系到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家庭和社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离婚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同时还要涉及财产分割,对子女的监护以及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扶养等问题,在婚姻家庭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一、在婚内出轨触犯法律吗?
      一、在婚内出轨触犯法律吗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就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重婚罪怎么判刑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可以将该协议进行公证。但实际办理婚后财产公证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到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婚后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是平分吗?
      离婚共同财产是平分吗? 一、离婚共同财产是平分吗? 1、离婚共同财产并不一定是平分,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只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其实都是需要作出分割处理才行的,否则无论是哪种离婚都是不会准许。那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此时离婚夫妻应该怎么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并没有经济损失费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得到法...


·老婆要离婚要孩子抚养费吗?
      一、老婆要离婚要孩子抚养费吗?要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一、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可以自动离婚。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如果不满足离婚的条件,则是不能离婚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


·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在结婚后出轨,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自己配偶不忠的行为。有的人性子比较急,无法忍受对方的出轨行为,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