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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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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的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申诉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可以公正、及时的解决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可是是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了会受理吗,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仲裁时又该注意什么,有没有时间限制,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毕竟仲裁涉及到很多证据的收集,不要因为漏掉了证据害的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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