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者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不断的跳槽到新的公司。跳槽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要解除与上一家公司的劳动关系, 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是无法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劳动关系转出就是为了能够与新公司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到哪个企业,劳动关系就到哪个企业,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劳动关系转出的有关内容。
  
   一、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据此,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此义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不转出劳动法也就意味着没有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新入职的公司是没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对自己的社保也会产生影响的,因此,我们提醒您在跳槽以后要及时将劳动关系转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劳动法规定主动离职怎么补赏?
      一、劳动法规定主动离职怎么补赏?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如何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如何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是一项全方位由全员参加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从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进行考虑。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就是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施工生产管理要素与管理方法的有效结合。下面就是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的相关内容。 ...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现在许多工程的施工方遇到在工程合同签订后被工程的发包方要求缴纳保证金,但是在缴纳保证金后却遇到对方消失或者拒绝退还保证金的欺诈,那么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今天咱们的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了解关于土方工程和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吧。一、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一般不要交...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职工在医院治疗的,可以委托给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若对于工伤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相信许多人都比较关注司法鉴定的收费情况。司法鉴定的费用,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在同一地区,收费标准是一样的。发生纠纷后,对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还是应该有一定了解。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司法...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工资的,只要按正常的流程走用人单位是不能私自扣押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负责部门:人事处。 2、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3、具体程序: (1)人事处提供本单...


·公司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
      公司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公司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是可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合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在现实中,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违法操作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哪些?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双方会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约定。工程修建好了以后,如果建筑工程出现了任何问题,其中一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在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上,是有着不同的划分等级的,为了方便您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您可以看一下以下的资料,是对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我国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在我国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您并不陌生,但是个体工商户跟小商小贩您可能容易搞混。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个体工商户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为国家所认可的个体经营业着,那么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 个体工商户注册方式 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