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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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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为了获取收益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自动终止也可能因为法院的判决等导致终止,怎么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
  时间应因案而定:
  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确定需要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会因为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在办理退工手续前就已经终止,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通知到达职工的日期就是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要在书面通知也就是辞职书送达单位满30日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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