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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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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由此可知,只有在以上三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才有权利向接受彩礼的一方所要其给付的彩礼,其他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的行为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何种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这种情形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从上面内容可知,首先,当事人送彩礼的目的是为了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在收取彩礼后,未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那么,这个附条件的彩礼是应当退还给送礼人的。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送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收受彩礼人也应当及时退还。
  要是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说明无需返还彩礼的话,那么此时即使产生了彩礼方面的纠纷,也是可以不用返还彩礼给男方的。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对返还彩礼的情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可以说除开这些情形外,其他的情形下女方就可以拒绝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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