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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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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具体是指: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注:1、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2、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扣押、查封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法院会受理哪些著作权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属纠纷案件;

    (二)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权纠纷案件;


·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处置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之间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议。发生著作权纠纷,依《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法解决。

    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著作权纠纷的调解
      著作权法原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现规定为“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无论发生著作权、邻接权合同纠纷还是著作权、邻接权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双...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


·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

    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

    (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


·解释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除该解释另有规定的外,适用该解释;

    二、以前的有关规定...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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