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无可挽回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在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列举了几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四款中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依法判决离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因感情不和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诉讼离婚中,由于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夫妻最终离婚也有可能是因为调解离婚。当然,若想要判决离婚的话,则就要满足规定的判决离婚理由才行,否则即使调解失败,法官可能也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


·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很忙的,因为涉及到很多事情的安排处理,就包括准备结婚登记要用的材料,定酒席准备举办婚礼等等。但在结婚登记前还有一些必须要做的,那根据经验来看,究竟男女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可以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可以吗?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父母分开后私生抚养费怎么计算
      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我国对私生子的合法权益也是作出了保障的,规定私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在父母分开之后,若私生子尚未成年的话,也是需要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的。那此时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私生抚养费怎么计算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私生子要给抚...


·我们经常会听说甚至可能会遇到一些关于离婚的事情
      我们经常会听说甚至可能会遇到一些关于离婚的事情,在所有的离婚原因中最常出现的就是因夫妻两个人中任意一个和别人在一起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犯错误的那一方可能就会因为生气而让犯错的那个人净身出户,并且也不能再做孩子的法定抚养人。犯错误的那个人也许会选择接受这个惩罚。净身出户,是...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在华收养子女。但是,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出发,被收养儿童最好能生活在有双亲的、健全的收养...


·一、离婚后小孩的监护人是谁?
      一、离婚后小孩的监护人是谁? 对于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这个名词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尤其是在一些离婚案例中,夫妻双方就子女的抚养这个问题是比较敏感的,会因为争夺子女抚养权产生纠纷,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将在下文为您一一陈述,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的有关内容及范本也会在下文展现给您。 一、子女抚养权的具体概...


·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
      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抚养权是离婚时争夺比较激烈的一项内容。此时就会涉及到抚养子女的问题,也就是对未成年子女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实践中,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呢?是父亲,还是母亲?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


·1、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1、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三)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四)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2、起诉抚养费需要材料 (一)孩子的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