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哪些二手房不能买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所谓二手房,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些房屋的价格往往比一手房要低许多,因此,不少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不过,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是可以买卖的,具体来说,有哪些二手房不能买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哪些二手房不能买的
  请注意以下房子千万不能买:
  1、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权的公房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院子内的。
  2、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共有产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期房及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但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已被法院查封或者依法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
  8、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款的。
  9、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0、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情形的。
  产权是经济适用房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上市出售:
  1、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住房。确需出售的,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
  2、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按成交额的1 0c70缴纳综合地价款。
   二、二手房现款交易的流程有哪些?
  签合同:
  1、卖方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买方携带身份证和定金;
  2、签约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按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房价的20%。
  买方支付房款:
  1、自行交接:买方直接将房款交由卖方自由使用;
  2、银行托管:买方把房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交税和过户:
  1、交税前小提示:
  各区县税务局要求不一,有些区县只能刷银联卡,有些区县现金也可使用。
  2、交税过户要准备的资料:
  A、 卖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产权证原件到场,并准备原购房发票和契税票。如本人无法到场,需办理售房委托公证。
  B、买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到场;如本人无法到场,可手写委托书。
  3、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费用结清和物业交接:
  1、费用的截止日期以交房为准。卖方结清物业费、供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水费(热水、 冷水、中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2、房屋交接,买卖双方清点家具家电,签署《物业确认书》;
  3、将卖方的公共维修基金收据更名到买方名下;
  4、提醒卖方将户口迁移出并配合买方迁入户口。
  卖方收取房款:
  产权过户后买卖双方共同至银行签署解冻协议,并提供契税票和受理通知单,银行一般在当天解冻房款,最迟到次日,卖方可使用该笔款项。
  在您决定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您看中了某套房产,首先要看该房子是否属于可购买的范围,否则,如果您买的是法律规定的不能交易的二手房,将会给您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是损失。在确定好房屋后,您需要与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千万不能大意。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


·一、写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论文时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写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论文时有什么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


·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二手房合同的签订关系到该房屋的转让、钱款的交付等重要事项,所以我们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一定要多加仔细,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些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签订二手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1、要检查房产证上...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父母出资买房以后买卖的税费由父母缴纳,以父母名义买房可赠予或买卖过户,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原告刘某有祖宅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内。1989年,刘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协议,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将刘家祖宅卖与张某,张某为城镇居民户口。2001年,张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房屋又转卖给张某某。 2004年,刘某以张某、张某某均系城镇居民...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如今可以赠与的东西其实比较多,如果是对动产进行赠与的话,则此时只要实际完成了交付之后,那么就可以转移所有权了。但要是对房产这类的不动产进行赠与,则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才行。另外对房屋的赠与也会涉及到一些条件的要求,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对于该类法律问题,我们将在本文中向您详述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意义及公证需要去哪里,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意义 房屋买卖合同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有属于夫妻共...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规范房屋拆迁行为,让拆迁有了合法的依据。拆迁最大的问题就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拆迁补偿的内容。 一、南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