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的交易越来越多。不仅是商品房,其实所有的房子都离不开土地,盖房子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有的人了解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但也有不少朋友不了解。为了帮助不了解的朋友,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期限。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但是您最多居住的时间是70年减去开发商从拿到这块地到交房到您手上经过的时间。一般认为,房子是住不到那个时候你就会搬走或者国家进行重新规划的。二、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续期吗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限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2、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在商品房的使用期限内,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于所有人名下的。三、办理商品房土地证所需的材料是什么1、商品房土地登记申请书;2、商品房土地证办理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商品房土地证权属来源证明;4、商品房土地证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商品房土地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7、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四、办理商品房土地证注意事项1、商品房土地证办理需要提交商品房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2、商品房土地证书如果遗失或者损毁的,商品房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的商品房土地证,并且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来的土地证书,补发新的商品房土地证。1、商品房土地证办理需要提交商品房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2、商品房土地证书如果遗失或者损毁的,商品房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的商品房土地证,并且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来的土地证书,补发新的商品房土地证。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已经明确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在我国,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是七十年。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为了告诉您要珍惜土地,同时也是在规范土地交易市场,防止一些滥用乱开发土地的行为存在。您只要获得了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在规定的年限范围内合理利用。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


·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工作在全国各地都会存在,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同样,韶关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台了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为韶关的征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征地补偿标准的出台是符合当地的实际要求的,但是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可以到...


·钦州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钦州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在征地补偿标准这个方面,各个地区的各个补偿标准都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而且各个地区的各个时间段的规定也有可能不同。如果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最新规定。下面我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钦州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土地...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您都知道,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等使用权就是人们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且具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权利。当我们的亲人去世,我们是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根据亲属关系或者遗嘱继承他们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那么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契税的税率 契...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农户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与一定的补偿的这种制度称作征地补偿,那么国家征地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了防止个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侵害,保障合法的权益,下面请跟我们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有关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的内容吧。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


·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补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相当关注的一个问题,毕竟补偿涉及到金钱利益,而这也是人们生活的来源之一。同样的,征收土地之后的补偿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许多人却不太清楚补偿中青苗的补偿标准。那么,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 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 二、开展全面排查,...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在农村,当土地使用物基发生变更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很多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具体的资料,下面将为您进行介绍,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云南征地 现场,征地冲突如何解决?
      云南征地 现场,征地冲突如何解决?在2014年的云南征地 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经过调查,这起事件是征地冲突引起的。云南征地现场的一幕幕血腥画面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引起征地纠纷的原因有很多,政府违规征地占了很大一部分。那么,征地冲突应该如何解决呢?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