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一、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民间借贷写借条时注意什么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注明,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因此在实际签订的时候就需要小心注意,先了解清楚其中包含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才是格外注意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当然了,在借条中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是否需要支付利息,若约定不支付的话,则就是无偿借贷。而要是约定利息,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约定,以免构成高利贷导致法律不予保护。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承销、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第五十三条:定向发行债券,违反规定在媒体上公开刊登或者变...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


·新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我们一起看看我们这篇文章。 一、《民法典》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一、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吗?
      一、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吗? 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的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责任 借款担保人...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于企业自身的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导致企业债权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更好地明确企业债权债务关系,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1.1...


·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
      虽然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利息数额的上限有要求,但却没有强制借款人必须要在是什么时间内交付利息,对于此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有些出借人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用,就会转空子在借款是就将履行给扣除了。那当事人在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简而言之,借款能事先扣除利息么?下面将...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约定借钱利息有哪些要注意的
      约定借钱利息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约定借钱利息有哪些要注意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