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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处置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之间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议。发生著作权纠纷,依《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法解决。 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民事程序的分类 当事人之间发生著作权、邻接权的民事纠纷,可以适用于下列民事争讼程序解决: 一.和解 二.调解 &nb...
·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
·解释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除该解释另有规定的外,适用该解释; 二、以前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纠纷的调解 著作权法原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现规定为“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无论发生著作权、邻接权合同纠纷还是著作权、邻接权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1号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1号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权利人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或证据保全 申请责令停止侵权,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是权利人的诉前法律行为。即,权利人在提起诉讼前先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责令行为人停止侵权,以及时保护、制止、减少其损失。 权利人申请证据保全,是权利人认为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证据难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