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都知道,除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一种情形,还有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但问题是: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
   1、认定工伤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②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③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④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对于职工工伤保险而言,坚持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地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因工伤亡,即使受害者负有责任,也要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认定工作中违章驾车属于工伤的程序:
  (1)申请时限:
  ①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②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受理部门:各统筹地区的局。
  (3)提供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②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③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道路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⑥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车祸导致工伤如何赔偿
  因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侵权人进行索偿。然后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赔偿项目: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2)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鉴定确认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3)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另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4)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5)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
  (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
  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若满足,即使驾驶者存在交通违章行为,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行为划分事故责任。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等等。那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那也是可以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而现实中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在上班途中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的,有保管、返还及通知失主等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破坏遗失物。找不到失主的话,应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那么,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车上路。但是如果你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年不能考驾驶证的严重性,你或许就不会这么做了。酒驾的处罚措施在近年来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和争论,下面就是关于饮酒醉酒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


·施工高空坠物砸车怎么维权
      其实一般很少见到行人将车停到施工现场的,就算是工程的相关监管人员亲自到工地上去视察,车辆一般都是停在工地以外的,这些种种细微的做法都是为了避免施工现场掉落下来的东西砸坏车辆,因为工地上掉下来的物品如果砸到车辆的话,肯定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那么,施工高空坠物砸车怎么维权? 一、施工...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办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自身的权益,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还有案例的思路供你做相关的参考。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2007年5月25日中午时分,本案原告王某(行人一方)在沪松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对于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道路愈加拥挤,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愈加频发。这就需要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用以应对突发事件,下面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


·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最终应该由谁承担,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