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
  1、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2、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聘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3、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5、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跟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1、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只处理劳动争议的,简单点说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根据现在法律规定,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后才能起诉到法院;
  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他和法院是平行的,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合同时约定了仲裁委员会,那就只能去仲裁委处理,而不能到法院起诉;如果没约定,则只能到法院起诉,不能到仲裁委员会。而且仲裁委员会是一裁终决,不能上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设立,由法律授权依法独立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的国家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结构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实行“三方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三、7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主导改制企业的纠纷,属企业制度改革中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一般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6、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7、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仲裁委员会是不同的,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是只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他的事务不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也有一定的程序步骤,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
  
  
  


·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工作日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行,正常情况下是八小时的上班时间。而要是在下班之后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不是可以,不过此时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劳动仲裁能拿到档案吗
      劳动仲裁可以拿到档案。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本身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后单位不给档案,这是可以起诉原单位来承担履行义务的。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


·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用工市场,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与员工不签署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这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伤害。为此,员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能够证实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考勤表、工资单和其它员工的证言等。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做个分析概况...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一般来说当一个员工在公司做了比较长的时间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长期合同的问题,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签长期合同这就需要一期一期签订相应的合同,当然这个合同的签订也并不是一直会一期一期的签的,一般来说签到三期就会开始考虑其他签订方式了,那么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


·工伤认定 常见问题有哪些?
      现如今,科技虽然在发展,但是劳动工人依旧是必不可少的角色,所以工伤也是无法避免的现象,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关于工伤的相关事情,导致自己既受了伤,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下面,我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 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工伤认定常见问题 1、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到劳动局拿工...


·道路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怎样的标准是合格的
      道路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怎样的标准是合格的?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3、板、块材间缝...


·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辞退员工原则条件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辞退员工。但是想要辞退员工,就必须要有辞退通知书,那么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辞退通知书写法与辞退员工的法律知识,详见下文。 一、辞退通知书 辞退通知书,需要有明确的员工姓名、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辞退...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劳动双倍工资。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职工,并确定了职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不少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都包含哪些项目内容? 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通过监理部门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决不可投入运营。而在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中最重要的缓解莫过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这主要是因为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只要有一分项工程不合格该质量评定工作就无法继续开展。那么分项工程质量...


·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
      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一般是受理以后的45天内结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