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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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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作为肇事的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挽救财产,争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这样日后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会太重。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决不应自认受害者伤情轻微,能够自理,就不停车检查,一走了之。
  2、救护受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即使是自认无责任的肇事者也有救护义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确认受害人是否受伤及受伤程度,必要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抢救。
  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除抢救伤者外,其他现场车辆应保持发生事故后的原样,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便于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勘查现场,查明事故真实情况。
  保护现场,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树枝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二是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以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三落物等遮盖起来。抢救伤者时,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也必须作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4、迅速报告交警部门或值勤警察。在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后,还必须立即向就近的公安机关和交通警察报告。肇事者可采用电话或委托他人的方式报告。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机关的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不应随意离开。具体报告的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二是死伤人数及受伤者的伤势;三是损坏的物品及其损坏程度;四是就该事故已采取的措施。
  5、收集必要的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一是受害者的住址、姓名、车辆号码;二是现场情况(道路的宽度,附近景物及有无人行横道等);受害人状况;三是目击者的住址、姓名及所见情况;四是当事人双方有无过失及其程度,对方的意见等。收集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不能伪造、编造虚假情况。
  6、通知保险公司。机动车一般都投有保险,事故发生后,要记得通知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备案,方便保险公司的勘测和定损以免以后理赔产生纠纷。
   二、处理交通事故时受害者注意什么?
  作为受害者,如果伤情允许,也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马上拨打122、120报警电话,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并使自己得到救助;第二,注意查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等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第三,如果肇事者要逃逸,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者车辆的特征。
  最好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先抢救伤员,并且转移到安全的地带,之后才是打电话通知交警和医护人员。若此时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更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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