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索赔需哪些材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根据交通事故中,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结合自身的实际损失,了解交通事故索赔需哪些材料,并积极准备,能够确保我们得到准确而又及时的赔偿。必要时还可以判聘请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开车撞死人该受到什么惩罚
      开车撞死人该受到什么惩罚 一、开车撞死人该受到什么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的人出行工具是汽车。然而,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有的人躲不过交通事故的魔爪从而死亡。那么此时会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了同时解决交通事故以及民事诉讼,我们需要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规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


·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并且对其中的有一些问题多加注意,否则的话即使事故最终能够处理完毕,但也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过多损害,那到底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1、出事后...


·借车给无驾照者应该怎么样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规定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规定可以双重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的处理原则...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


·车祸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车祸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车主在买车时往往都会购买保险,以便在后期开车途中发生车祸能够进行理赔,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车祸保险理赔的程序,以致发生车祸后无法得到有效的理赔。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介绍了车祸保险理赔程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报案; (1)出险后...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


·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都是比较严重的,其中就包括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有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此时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处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