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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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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到了一级以上,已无法正常在公司工作,就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殊不知这是触犯法律的。劳动者不懂法,以为公司赔偿自己一笔工伤款及后续治疗费就可以解除合同。其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被侵犯。我们提醒各位劳动者工伤后保留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不能终止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即在工伤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法律对轻微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没有限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没有违反终止劳动合同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终止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劳动者受伤以后公司应当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可是《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由公司支付工资,却没有规定公司不支付工资法律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罚,这是一法律漏洞。
  关于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以及《刑法》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作法:
  一、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受伤之后不支付停工工资的,工伤职工在提起仲裁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如果因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可以科以刑事处罚。
  二、如果在工伤没有处理完时,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工伤职工离厂,如上案例的话,轻则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15日以下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同样科以刑事处罚。
  三、变通方法:
  1、对于等级较轻的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按月支付工资,如果所付工资超出法规定的数额或是超出仲裁、判决的金额,可以在工伤职工所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扣除,如有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基金直接扣除返还给用人单位。
  2、也可以每个月只支付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用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开支,其余如上。
  公司并没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亦规定了公司应当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可并没有明确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就是因为违法成本低,甚至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才会导致社会上发生越来越多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告诫各位劳动者,遇到公司对自己不公平待遇,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与其对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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