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与日俱增,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案也越来越多,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必然会有发生伤残等,所有在这类诉讼中,司法鉴定的证据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有一些人们就会疑问,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必要做鉴定呢?下面由为您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没有伤亡可以不做,但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都需要做司法鉴定。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中,做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必要的程序,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办案的交警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直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无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该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法院诉讼当中,当事人对以上两种途径取得的首次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均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但申请重新鉴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
  从上诉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交通事故是需要做司法鉴定的,但是都应遵从当事人的意见,做司法鉴定更有利于当事人提供更有利的证据。同时,您可以关注可以用来做司法鉴定的资料,积极配合鉴定机构,不应该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鉴定完毕后妥善保管材料。以上是对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
  
  
  
  


·刑事抗诉递交的材料有哪些
      刑事抗诉递交的材料有哪些?1、抗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


·摩托车交强险需要的证件主要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需要的证件主要是什么 根据现在我国每年的汽车销售额来看,在未来很有可能摩托车的这种出行工具是很有可能被汽车所取缔的。现在您在生活当中见到的摩托车的数量也已经越来越少了,就算是在农村,人们结婚的时候一般也都是购买新车的,所以对于摩托车的关注度就相对较少了。可还是有人因...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出行不一定要坐车或者自己开车,可以通过找代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出行不一定要坐车或者自己开车,可以通过找代驾来方便自己,有些车主在喝醉酒的情况下也会找代驾。只是找的代驾司机如果技术不佳,或者开车不认真,那就很容易发生事故,那么,问题来了,交通事故中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我们从代驾的类型上分别进行了以下分析。一、临时雇人的有偿...


·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
      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因此,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而现实中,一般现房不会存在一个交房问题,往往只有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交房。那通常购买期房的时候买房一般什么时候交房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预售商品房要...


·一、交通事故不能鉴定车速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不能鉴定车速怎么办? 交通事故不能鉴定车速可以通过委托其他的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实在不能鉴定,那么就通过一些其他的方面的综合确定责任比例。 1、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


·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判刑吗?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作为驾驶人员应当小心注意,不能有违章行为出现,同时也不能太随意,否则的话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的甚至有撞死人的情况出现,这个时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不过要是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判刑吗?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不可获取的代步工具之一,与此同时道路安全问题也成为了困扰人们的问题之一,那么一旦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就来为您介绍简易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 处理办法...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现如今,您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供一个更好的交通渠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对我国的交通设施进行破坏,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出行方便,越来越多的家庭都选择买车,在现在停车车比买车都难的情况下,有些人就会因为方便不顾交通法随意停车占道,违章停车的也越来越多。那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下面我们来听一听我们的看法:一、违反《...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多少罚款是有规定的,根据醉驾的相关规定,醉驾交罚款20000合理吗? 一、醉驾交罚款0合理吗? 不合理。这属于乱罚款,醉驾入刑,应当判拘役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