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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其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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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为了证明婚后财产的情况,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并且可以保证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当然,公证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很多想要公证的人,不了解公证可以带来哪些效力。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您介绍,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
  
  一、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
  
  (一)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财产公证程序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在一定程度上,公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如果男女双方想要进行婚后财产公证,那么,了解相应的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对自身是很有帮助的。另外,在进行婚后财产公证的过程中,最好提前准备好公证所需的材料,以便公证办理流程顺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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