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如何审查情侣间的感情补偿欠条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没有实质借贷关系一般不会支持,所谓的分手费“欠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没有真正的债务关系,不具有真实债务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仅为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披上这样的“合法外衣”,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贷关系,那么仍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tjlytel}}>

  1、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情侣的相处过程中,分分合合本是正常之事,而如今情侣反目,因分手费而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然而所谓的分手费“欠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因为:

    因为其只是一纸协议而没有真正的债务关系,不具有真实债务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

    欠条的合法化难以掩饰实情,虽然借条和欠条等单据是法律认可的形式,<{{tjlytel}}>但如果当事人仅为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披上这样的“合法外衣”,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贷关系,那么仍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tjlytel}}>

    分手补偿、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即使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双方的约定难以获得法律保护。在因分手费而引起诉讼时,建议当事人积极举证证实欠条发生的实际情况,<{{tjlytel}}>并没有发生真实借贷关系,通过录音或者在欠条中写明因分手而给予对方的补偿,一般注明分手费意义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

   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tjlytel}}>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tjlytel}}>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 “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 的,是无效的。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tjlytel}}>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2、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tjlytel}}>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

  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该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本案的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tjlytel}}>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杨某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李某的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3、原告小凤(化名)和被告老林交往时,老林已经有妻儿了。不过,没过多久,老林就离了婚,一心对小凤好。但是,两人一起生活后,发现性格不合,很快便以分手告终。

  老林说,双方之间虽有《欠条》,但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而是双方恋爱分手后,他被胁迫所写的“分手费”欠条。也就是说,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欠条的实质是男女双方恋爱分手的“分手费”。<{{tjlytel}}>

  但是,还款期限过了近5个月后,小凤多次催促老林还钱,都拿不到钱。因此,她一纸诉状将昔日男友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老林答辩说,恋爱的基础是恋爱自由,如果这种“分手费”受到保护,就意味着恋爱双方不能随意分手,这是对人身的限制,因此,分手费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tjlytel}}>要求老林向小凤还款。法官指出,本案当中,被告方不能证明《欠条》中的借款是“分手费”,也未能证明欠款是“分手费”,因此,《欠条》有效,被告应当还钱。

  4、赵某起诉说,因为他提出分手,女友菲菲(化名)持刀威胁他,<{{tjlytel}}>要求支付5万元。当天,赵某转账5万元给菲菲。事后,赵某向菲菲催讨,但菲菲却不愿返还。

  为此,赵某状告昔日同居女友,他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不过,在法庭上,菲菲否认自己持刀胁迫。

  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认为,这5万元并非“不当得利”,应该算是赵某自愿给前女友的钱,因此不能再讨回去。

  法官分析说,赵某与菲菲在分手的时候,经过协商由赵某转账支付给菲菲款项5万元,这笔款项系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的“财产性补偿”。

  法官还指出,本案当中,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tjlytel}}>在没有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况下支付给菲菲5万元,该行为未见有违反社会公德等合同无效情形,因此,赵某要求返还并无法律依据。即使依照民法理论上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如果“自愿给付”,则在给付行为完成后,也不得再以 “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针对此类案件,要慎重处理公序良俗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的界限。不能简单适用“契约自由”原则或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情债”的债务项目内容,若债务设定并未构成不道德的性关系的开始、继续或重新开始,不是相应的对价或酬劳,也没有明显有害于债务人法定扶养义务、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履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tjlytel}}>不能因为当事人双方的婚外情关系而一概否认双方之间债务的合法性。

  法官还说,情侣共同生活期间,财务方面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通常交杂在一起,互相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或者共用银行卡的情形也大量存在。但一朝分手时,一方往往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支出心生悔意,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5、窗体顶端

  5、一对“80后”情侣恋爱四个月后分手。男方竟起诉要求女方返还避孕套费用的一半,而其主张的诉讼标的不到100元。男方还将多份在淘宝网上购买避孕套的网页截图下载打印出来,提交至法院。<{{tjlytel}}>

    不过,开庭时男方没有到现场,表示愿意视为自行撤诉。

    恋爱赠与属自愿一般不撤销,恋爱期间一方基于感情所承担的双方共同开销,难以从法律上明确定性。

    一般来讲,因当事人在消费时是出于自愿,故法院在认定该类行为时,如无明确约定或其他证据证明构成债权债务关系,都将视为赠与。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后,<{{tjlytel}}>除发生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撤销。

  

    如果恋爱期间赠与的金额较大,对赠与方或赠与方的近亲属造成了严重损害,则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即索要为对方花费或赠与的钱财,但需举证证明赠与的存在及赠与物的价值。

  此外,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是按照习俗所给付的“彩礼”,双方最后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分手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法院对此是予以支持的。<{{tjlytel}}>

  6、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约定的“分手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 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适用民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因此,即使承诺给付对方的钱款大大高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价值,<{{tjlytel}}>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属合同法中的“赠与”关系,不属于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应该履行。因此,配偶有权利要求 承诺方继续支付。

  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一方在同居终止后承诺向另一方支付的“分手费”,法院似乎是支持的。但是,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特大国企官员的案例,一、二审法院却没有判决支持“分手费”。<{{tjlytel}}>同居16年,却一直没领结婚证。16年后,苏飞虎瞒着蔡国颖和别的女子领证成婚,与蔡国颖分手时,苏飞 虎提出补偿她133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在支付了26.5万元之后,苏飞虎反悔了。蔡国颖起诉追讨剩余款,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蔡国颖败诉。普陀区法院 确认,原告与苏飞虎曾同居生活,<{{tjlytel}}>双方分手时,由徐山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苏飞虎实际已支付原告13.5万元。虽然欠条是苏飞虎真实意愿的表达,但不能证 明苏飞虎实际上存在欠蔡国颖120万元债务的事实,两人未经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苏飞虎为解除这种同居关系所承诺的“补偿”,<{{tjlytel}}>其性质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强制苏飞虎兑现“承诺”,对于苏飞虎已经支付的13.5万元,法院认为这是苏飞虎的自愿行为,予以认可。但对于其它的120万 ,法律不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效力。

  

  7、 2007年10月27日,小芳手持“感情欠条”将小康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2万元分手补偿金。小芳认为,小康以恋爱为名,骗取她的真情,进而占有她,严重侵害了自己的贞操权、健康权、名誉权。<{{tjlytel}}>“纯粹胡说八道,我俩性格不合才分手。”小康辩解说,他提出分手后,交往的女孩刚好是小芳的亲戚,小芳心里不平衡,老纠缠他。

    小康的代理人认为,性的占有是相互的,不存在侵害之说。小康还当庭说,是小芳主动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发现她不是处女,我认为她人品有问题。这时,一直哭泣的小芳突然高声辩解说,我敢对天发誓,在和他之前,我没和任何一个男人亲热过。<{{tjlytel}}>

  法园认定:小芳和小康属同居关系,自愿发生性行为,这属于伦理道德范畴。<{{tjlytel}}>小康出于顾虑,才给小芳出具一张“感情欠条”,但二人没有实际的借贷关系;对于侵害贞操权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小芳的诉讼请求不受法律保护,故驳回起诉。


·老人再婚后,对方子女对其是否有赡养义务?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1、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是股权转让。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无论公司其他股东购买持股股东的股权,或者是未持股方以协商调解或判决获得一定比...


·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对我国社会法律制度的建设的发展肯定是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的,我国所制定的国家赔偿法本意是在于能够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全部都要遵守国家各种的法律制度,现在有些民众其实对于国家赔偿也是比较关注的,有人所好奇的问题是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离婚时结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


·一、关于小三怀孕是否重婚罪?
      一、关于小三怀孕是否重婚罪?属于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


·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现今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很多年轻夫妻因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庭锁事,而不能相互包容,不愿意将就生活在一起。80、90后的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多方面原因导致离婚率一直在攀升。那么在不能协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 一、起诉离婚是去法院吗 (1)在一般情况下依...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分配是需要亟待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操作不好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在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那么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一方提出离...


·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之所以会诉讼离婚,主要还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问题产生了争议,此时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了才能得到解决,从而让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自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事项 ...


·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进行离婚诉讼,肯定是夫妻之间就离婚产生了争议,而此时不得不通过法院来解决。而这个时候,想要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这个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中止诉讼活动,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离婚案件先中止,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做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