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离婚协议明确,毕竟自由约定效力高于法律;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解决。法院判决都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离婚财产的分割和赔偿,法律是有规定明确的处理原则的,比如首先强调的是平等原则,家庭财富由双方共同创造,理应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第二,强调的是照顾子女及女方的原则,毕竟当下社会女方还比男方相对弱势,需要多加照顾;第三就是有利于生活的原则,分割财产应该确保双方都能正常维持生活。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方经济条件转好时,对方有权申请追加抚养费,但是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也是必须要提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追加抚养...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一、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


·没结婚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因为没有与对方结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很多人都不愿意去管,也就是不想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显然是不行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保护。那么此时男女分手的话,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 ...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


·一、法律规定什么样属于重婚罪?
      一、法律规定什么样属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


·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开放,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也成了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也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确已无法生活下去的,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详情参考下文。 不管有无过错,诉讼离...


·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若发生感情破裂等情形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也并非所有需要离婚的夫妻都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根据2017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离婚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第三十...


·离婚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分割
      1 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首先,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只能判...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对于子女来说生活上有很大影响,同时也对孩子的成长心理上具有很大的创伤。离婚之后首先考虑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孩子的岁数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也有特殊的处理,那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


·该如何签婚内财产协议?
      婚内财产协议主要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双方共有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等进行约定,这样有助于解决离婚财产纠纷,以及保护个人合法权益。那么在实际生活中,该如何签婚内财产协议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该如何签婚内财产协议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