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出轨的确凿证据,因此,不能举证离婚,也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建议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
  
  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因通奸而引起离婚,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婚外情应收集的证据有: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二、一方有婚外情怎么取证
  
  1、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
  
  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2、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3、异地“捉奸”可求助“110”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4、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5、无过错方取证要量力而行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
  
  应注意的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因此,收集证据至关重要。
  
  


·现在国家对于醉驾越来越严格了
      现在国家对于醉驾越来越严格了,我们身边醉驾的越来越少了,可是还是有的,如果被检查的查了的话,是需要很多的处罚的,甚至可能会吊销驾照,那么醉驾不想被吊销怎么办那,你们应该很想知道,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醉驾不想被吊销怎么办?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而酒驾不一定吊销驾驶证。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
      现在很多夫妻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而离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处于分居的阶段,导致感情变淡甚至破裂,最终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诉讼离婚 1、定义...


·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支付给女方的,那要是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此时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纠纷比较多,那么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 很多人都觉得结婚成本很高,特别是男方,需要拿...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实践中,因为婚姻家庭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很多的,而此时要想对这些纠纷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那究竟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一、离婚案件 1、婚...


·一、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拿到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拿到离婚证?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办好离婚手续后,当天就能拿到...


·在教堂结婚之后是否还要办理登记
      有的人在国外结婚的,一般都会按照国外的习俗来举行婚礼,也就是找一家教堂,由神父来主持自己的婚礼。那么在教堂结婚之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登记呢?若需要的话,那此时结婚登记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在教堂结婚之后是否还要办理登记 基督教徒出于对宗教...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加名登记,赠与能否撤销?
      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也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


·为了保障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及其它权利,我国住建部发布文
      为了保障城市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及其它权利,我国住建部发布文件,提出租售同权。广州作为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在全国范围内最早出台了有关政策,提出大力发展租售同权,建立租购并举的制度。那么,广州购租并举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我们整理了下相关资料,我们一起看一看。 一、广州购租并举租售同...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