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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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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6996元/亩;旱地/园地:43498元/亩;林地:21749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874.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北部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99476元/亩;旱地/园地:49738元/亩;林地:24869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2434.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西南、东部丘陵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0756元/亩;旱地/园地:40378元/亩;林地:20189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094.5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96930元/亩;旱地/园地:48465元/亩;林地:2423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2116.25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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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是谁,有哪些规定?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 1、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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