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除了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外,同时对子女也是享有探视权的。但现实中,有的人就在问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对此,我们将从探视权的内容入手为您分析解答。
  一、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1、探望权的主体为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2、探望权的行使,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3、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4、探望权的恢复,即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5、探望的方式,目前子女探望权实现的方式中,一种是时间短、比较灵活的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式的,一般时间较长,时间和地点都可以由父母约定或法院判决来规定。6、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怎么界定探望权
  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后,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孩子,而且不能无限保持这种状态。“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消失后,理应恢复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答案是肯定的,这毕竟是法律赋予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合法权利,但在具体行使的时候却需要另一方的配合,否则的话探视权的行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要是对子女的探视给子女健康成长赞成了不利影响的话,则可以申请中止探视权。
  
  
  


·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一、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刑...


·2023年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农村的离婚率一直比较低,因为农村的离婚观念不强。但是还是存在离婚的现象,就涉及离婚财产分配,农村最主要的财产就是房子。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也就是房产的分配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


·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
      在我国,历来注重孝道。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抚养和赡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权始终是离婚时的抢手货。没了爱情,没了婚姻,只剩下子女作为唯一的精神依赖。子女只能跟随一人生活,这也是子女抚养权陷入纠纷的主要原因。此时,需由法院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那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如果父亲离婚的话那么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会遇到另外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相比之下,大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都是会选择协议方式。但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协议离婚的。那究竟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能协议离婚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


·假如一方告你重婚罪怎么办?
      一、假如一方告你重婚罪怎么办?假如一方告重婚罪的,应当积极应诉,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辩护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


·夫妻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三个:离婚与否、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关系着子女长远的发展,所以法庭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一定会集合多种因素综合考量,那么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父母离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