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人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有时候工人不幸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就要对其家属进行赔偿。为了保障其家人的生活,补偿金里面是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 那死者未成年的子女是肯定可以领取的,那么,工人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人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具体条款规定见于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标准为上一年度(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二、抚恤金的年限:司法实践中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年限加以确定。该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的最高年限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般是按照每月月工资的30%来进行补偿的,一直补偿到其年满18周岁为止,如果职工死亡后,其子女成为了孤儿的话,抚恤金的金额就按照每月工资的40%来进行发放的。
  
  
  


·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职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伤的,用人单位需要为其支付医药费,若受伤情况经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例如骨折等一般的工伤,根据实际情况,受伤者可以申请带薪休假。那么,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一...


·农民误工费年龄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误工费年龄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结合中国国情,在广大农村地区,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责任田,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以年龄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与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因此,结合《民法通则》...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1、自_____...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后,都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时期,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考察用人单位。那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后,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含试用期?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对于很多问题的处理都是很棘手的,这个时候如果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很难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比如说发生工伤的事情。那一般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维权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也可...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发包方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


·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有哪些方面
      近年来,国家对于劳动者高度重视,各类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越来越多,条目繁多规定项目也特别多。但是,在众多的法律之中究竟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有哪些方面?各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这些问题可以咨询! 1、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么?
      正常情况下,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