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的,怎样可以不给抚养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诸多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与一方一起生活的,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怎样可以不给抚养费?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后依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是可以不支付的;或者,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也是可以的。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此时要求是男女同时符合,而不是只有一方符合就可以。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吗,能否变更抚养权
       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这个问题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


·关于退伍军人离婚财产计算方法的相关条例有哪些?
      随着离婚越来越普遍,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相信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而退伍军人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群,在退伍时会获得一定的特殊费用,这笔费用是否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而分割,退伍军人离婚财产计算的方法又是如何呢?如果你有这种疑问,请看下面的内容。 一、退伍军人离婚财产计算方法 退休费在离婚...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


·离婚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可能性大吗?
      离婚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可能性大吗?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需要以协商的内容为基础,拟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离婚孩子抚养费2017的支付标准的规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离婚财产分配补充议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对于子女抚养只要确定哪一方负责直接抚养、哪一方支付抚养费即可,对于财产分割,由于家庭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归属等较为复杂,双方在协商时通常会产生异议,即使达成合意但事后出现反复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如果需要...


·骗取国家油补构成什么犯罪
      骗取国家油补涉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


·彩礼返还的相关问题答疑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